证券时报网讯,据深圳特区报消息,为了更好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融合发展,深圳市拟放宽对异地出租车的营运限制。《深圳经济特区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草案修改稿)》27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该条例删除了关于异地出租车需要按照市政府规划的道路交通限定区域、路线行驶和不得在市政府规定的场站以外搭载回程乘客的规定,仅要求异地出租车空车不得驶入特区;空车返程的,应当显示暂停载客。条例取消了出租汽车驾驶员户籍和居住证限制的规定,以营造更加公平的就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