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讯,据广西日报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完善自治区对县财政管理促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一系列激励约束措施,进一步激发县域经济发展活力。
《实施意见》提出,自治区设立县域经济发展专项奖励资金,对获得年度“广西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广西高质量发展进步县”的县,分别给予5000万元、3000万元的一次性财力奖励。激励各市加大对县扶持力度,对连续2年补助所辖县转移支付总额均增长的市,自治区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