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央企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带息负债占比实现"九连降"
时间:2021-05-13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5月13日,国务院国资委举行“法治央企建设媒体通气会”。国资委党委委员、副主任翁杰明表示,经过五年持续努力,中央企业法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据统计,5年来累计处理中央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2万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整体负债率较2016年降低2.2个百分点,带息负债占比实现“九连降”。

公开资料显示,2015年12月,国资委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法治央企建设的意见》。2016年4月,国资委印发《关于在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将中国石油、中国移动、东方电气集团、招商局集团、中国中铁等五家企业列为合规管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其后,2018年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合规管理指引》,并陆续编发反垄断、出口管制、反商业贿赂等一系列重点领域合规指南。坚持“先立规矩后办事”的原则,截至目前,国资委现行有效规章27件,规范性文件212件,为国资监管工作奠定了扎实的制度基础。

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88家央企集团在董事会明确推进法治建设专门委员会,90家将依法治企要求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许多企业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定期学法、述职必述法、干部任前法治考试或谈话等制度。同时,中央企业集团层面已全部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重要子企业设置比例超过90%,法务人员达到3.2万人,比2015年增长60%,专业化率超过80%。

立足规范管理、严控风险,法治工作深度参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混合所有制改革、投资并购、科技创新等重点任务,中国企业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大决策100%法律审核把关要求,通过写入制度、嵌入流程,使其成为不可逾越的环节,做到“未经法律审核的,议题不上会,项目不决策,合同不签署”,5年来累计审核近600万项。

同时,总法律顾问既敢于说“不”,又善于说“可”。据统计,“十三五”时期,先后有12组24家中央企业实施重组,涉及大量国内外反垄断审查,任务重、难度大,经过艰苦努力全部通过,有力保障了重大改革任务顺利完成。牢固树立“减少损失就是创造价值”理念,5年来累计处理重大法律纠纷案件近2万起,避免或挽回经济损失超过3300亿元。

当前,全球政治经济环境日趋复杂,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风险更加凸显。翁杰明表示,国资委始终高度关注涉外法律风险防范,指导中央企业定期开展排查,针对投资准入、资本市场、知识产权等高风险领域,及时采取管控措施,防患于未然。加强境外法律专题研究,先后编印24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推动企业提前研判、深入评估风险。

“近年来的实践表明,面对错综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中央企业总体上保持了平稳较快发展,没有发生重大风险事件,很大程度上得益于持续强化法治建设,全力做好规范管理、防控风险这篇大文章。”翁杰明说。

展望“十四五”,翁杰明表示,国资委将指导中央企业紧紧围绕“十四五”规划和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中心任务,不断深化法治建设,切实加强风险防范,努力“实现一个目标、健全五个体系、提升五种能力”,即着力健全领导责任体系、依法治理体系、规章制度体系、合规管理体系、工作组织体系,持续提升法治工作引领支撑能力、风险管控能力、涉外保障能力、主动维权能力和信息化管理能力,力争部分中央企业法治工作达到世界一流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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