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修订印发
时间:2021-04-19 00:00:00来自:中证网字号:T  T

中证网讯国家发改委4月19日消息,近日,国家发改委印发修订后的《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建设(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方向)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本专项支持范围覆盖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等11省市,对确需支持其他地区的将专门作出规定。该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支持符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年度工作要点明确的重点工作任务,对探索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路子、保护和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具有重要意义的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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