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加强改革系统集成,持续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提升上海营商环境的国际竞争力,根据《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上海市全面深化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建设实施方案》,制订本行动方案。
一、持续优化便捷高效的政务环境
(一)提升线上服务友好度、智能化水平。加强系统集成、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上办理,提升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用户满意度。具体措施:
1.进一步加强系统集成、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政务服务可网办能力达到95%以上。
2.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等技术,实现企业高频事项(年度企业办事频次前20%的事项)全覆盖。
3.完善企业专属网页功能,推进一批(不少于100项)基于企业专属网页的精准化服务应用场景。
4.针对部分高频事项,实行“无人干预自动审批”。
(二)强化线下综合服务和自助服务。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服务,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统一窗口出件”。继续扩大“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覆盖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推广自助服务。具体措施:
1.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比例提升到80%以上。
2.发布《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和运行规范》,进一步加强政务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和管理。
3.对现场检测查验事项全面推行预约服务。
4.发布实施市、区两级企业“高效办成一件事”清单。
5.探索建立“窗口事务官”制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向窗口工作人员充分授权,提升窗口业务办理服务能级,授权窗口直接完成业务办理。不适宜直接向窗口授权的,可通过在线审批或向政务服务中心派驻具有审批权限的工作人员等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当场办结。
6.持续推进综合类自助终端建设,推动自助终端进楼宇、社区、居村和银行网点。
(三)推广电子印章应用。加大电子印章公共平台建设力度,为政务服务全程电子化办理提供有效支撑,逐步实现电子印章在政府服务和商务活动中的普遍应用。具体措施:
1.梳理完善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应用的制度体系。
2.修订《上海市电子印章管理暂行办法》,制定电子印章地方标准。扩大电子印章在政务系统、公共服务、社区服务、商事领域、跨境贸易中的应用。
3.逐步扩大电子印章在长三角区域跨省市应用,实现跨地互认。
(四)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完善政务服务反馈机制和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差评”问题整改,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具体措施:
1.完善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督促整改和反馈机制。
2.完善政务服务“好差评”评价方式,全面推行以离场评价和线上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方便服务对象进行评价。
3.建立前台与后台、大厅窗口(含园区)与职能部门“差评”问题整改确责机制,强化职能部门对基层一线的服务支持和保障。
二、全面提升企业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
(一)企业开办和注销。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和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优化办事流程,力争打造企业开办和企业注销最佳服务链。具体措施:
1.优化升级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力争实现具备条件的各类企业均可使用无纸全程电子化方式办理设立登记。进一步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
2.完善电子营业执照管理系统,大力推广电子营业执照在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积金、商业银行和金融、网上平台、网络交易等领域应用。
3.在全市推广实施企业名称告知承诺和住所、经营范围自主申报,持续提高无纸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大幅减少人工干预,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设立登记“即报即办”。
4.加强企业开办服务与银行开户之间业务协同和信息共享,经企业授权,可实现企业开办相关信息与企业银行账户信息互通共享。
5.优化企业开办“一表申请”和“一窗发放”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培训,倡导企业在“一窗通”系统上通过“一表申请”完成所有开办企业事项,并办理企业开办所需发票、就业参保、公积金等事项。
6.进一步优化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实现企业注销申请跨部门预检、清税证明实时传送等功能。
7.探索拓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进一步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办理时间。
(二)办理建筑许可。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全流程、全覆盖改革,扩大低风险产业项目政策覆盖面,进一步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效率和服务水平。具体措施:
1.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项目风险矩阵应用场景和范围,将风险矩阵应用范围由现场质量监管扩展至综合竣工验收。
2.建设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2.0版,统一入口、统一申报、流程分类、统一出件,实现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全覆盖、审批全流程、数据全归集。
3.各区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审查中心,实现各类工程建设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