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国家发展改革委12月30日消息,为进一步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指导支持各地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助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发改委、教育部等16部门就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工作提出意见。
意见从公共实训基地的定位、公共实训基地的建设、公共实训基地的使用、公共实训基地的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意见指出,目标通过支持各地开展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进一步提升我国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不断完善职业技能实训体系,加大对脱贫人口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做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提供技能人才支撑。加快形成布局合理、点面结合、精准有效、机制健全的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设施网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夯基助力。
全文如下
关于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的指导意见
发改就业〔2020〕19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部门: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近年来,职业技能培训尤其是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在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提高劳动者就业质量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是持续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的重要支撑。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11号)和《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国办发〔2019〕24号),根据《关于提升公共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的指导意见》(发改就业〔2018〕1433号)要求,进一步统筹推进职业技能培训基础能力建设,指导支持各地加强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推动职业技能培训资源共建共享,助力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现就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以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为导向,推动公共实训基地共建共享,进一步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缓解结构性就业矛盾,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提供技能人才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融合。公共实训基地应涵盖技能实训、技能竞赛、职业技能培训考核评价、创业培训、就业招聘、师资培训、课程研发等功能,充分体现综合性。强化公共实训基地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终身职业技能培训的功能定位,做好公共实训基地与院校实训基地、企业实训基地的有效衔接。鼓励各地以公共实训基地为平台,统筹优化工会、院校、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培训资源,提升综合利用效率。
——坚持合理布局。公共实训基地建设要与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紧密结合,服务区域重大战略,与新型城镇化战略、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助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人力资源情况与产业发展特点,以区域产业发展急需为牵引,推动人才链、创新链与产业链、供应链有效对接,突出公共实训基地的地方特色和区域辐射性。优先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任务重、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技能劳动者供需缺口较大、产业集中度较高、返乡入乡创业就业工作成效明显的地区支持建设公共实训基地。
——坚持开放共享。公共实训基地要能为城乡各类劳动者提供广覆盖、多层次的职业技能培训,坚持“能共建则共建,能共享则共享”的导向,支持有公共职业技能培训任务和职能的多部门、多行业积极参与,充分体现公共性和开放性。要加强信息化、网络化建设,推动职业技能培训线上线下融合,让职业技能培训具有更强的可获得性。压实公共实训基地的培训责任,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以及企业人才需求的有效衔接,提高培训质量和效果。
——坚持聚焦重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完善职业技能培训支撑保障体系,加快提升劳动者技能素质。聚焦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失业人员和转岗职工、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脱贫人口、困难妇女、残疾人等就业创业重点群体,发挥职业技能培训对带动就业创业、培育和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作用,充分体现公益性。聚焦发展实体经济,围绕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推动职工综合技能素质提升,缓解高端技能人才供需矛盾。
——坚持高效利用。公共实训基地的运营、管理、课程设计和实训方式要密切联系当地产业实际,与企业的人力资源需求紧密结合,推动培训链和产业链对接,精准培养市场和企业最需要的人力资源,切实增强技能实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高度重视公共实训基地的运营管理,探索多种运营方式,提高设施利用率。公共实训基地要注重技能实训的务实管用,使参训人员尽快掌握一门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