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近日,江西省住建厅、省自然资源厅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镇建设项目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的通知》,明确将海绵城市建设作为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方面,全面加以推进。城镇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否则不予竣工验收。(江西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