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改综合〔2020〕15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教育厅(教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住房城乡建设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应急管理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省府)城市中心支行、各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厅、委)、体育局、医保局、银保监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各项安排部署,下大力气抓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有效促进消费,推动经济供需循环畅通,促进形成强大国内市场,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人?民?银?行
市场监管总局
体?育?总?局
医??保??局
银?保?监?会
2020年10月14日
近期扩内需促消费的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内需特别是有效促进消费,推动经济供需循环畅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推动线下服务消费加速“触网”,充分释放线上经济潜力
1.完善“互联网+”医保支付政策。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将慢性病互联网复诊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局、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丰富线上体育智能赛事供给。举办全国性智能体育大赛,将智能滑雪、智能足球、智能赛车、智能骑行等更多内容纳入赛程,结合拓宽5G应用场景,带动健身器材和5G终端产品快速销售。(体育总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拓展互联网教育服务产品类型。丰富产品类型,为高校提供符合条件的社会化、市场化的优质在线课程资源、智能在线教学辅助工具、基于大数据的教育分析系统与管理系统等,满足高校购买及使用需求,助力提升高校教育信息化水平。(教育部牵头负责)
4.推动线上博物馆发展带动文创产品销售。鼓励具备条件的各级文博单位开发线上博物馆,结合5G、虚拟现实等技术,增加立体式展品展示。允许文创产品开发收益可按规定用于文博单位日常支出、征集藏品、提供公共服务。(文化和旅游部、财政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降低个人线上创业就业成本。引导电商平台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适当降低电商平台交易涉及的开店、引流等服务费用。(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6.推动物业服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搭建智慧物业平台,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对接各类商业服务,构建线上线下生活服务圈,满足居民多样化生活服务需求。(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基础上,开辟服务消费新模式
7.积极支持餐饮恢复发展。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做好常态
化疫情防控、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的前提下,有序恢复酒吧、咖啡店、餐饮店等经营,因地制宜,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大旅游年票和一卡通发行力度。鼓励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粤港澳等著名景点资源丰富的都市圈,增加旅游一卡通和预付式旅游年票发行力度,推出更多价廉景美旅游线路。(文化和旅游部负责)
9.加大旅游宣传推广。强化品牌引领,办好“心灵四季美丽中国”线上全国旅游宣传推广活动,加强与新媒体合作,推动传统旅游业传播方式等创新,激发文化和旅游多元消费与市场振兴。选择生态旅游资源丰富、民宿发展较为规范的生态旅游和乡村旅游景点,在节假日集中进行宣传,带动更多跨省旅游。鼓励各地加强与电商平台合作,开设网上店铺、代销点,拓展乡村物流布点,扩大特色产品销售。(文化和旅游部、商务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增加社区生活服务消费。落实好新建社区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占社区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10%的政策。补齐社区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建设完整居住社区。结合城市居住社区建设补短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已建社区房屋建筑和设施整治利用,因地制宜对社区早餐店、家政服务网点、理发店以及提供养老、托育服务的生活服务经营场所给予用地、办证、内部改造等方面支持。(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1.培育信息消费新习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在成熟商圈中销售最新产品和服务,培育各类以信息技术为依托的消费新业态。(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
三、实施促进实物消费政策,畅通供需更高水平良性循环
12.加大对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的支持。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基础上,加快落实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