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
时间:2020-10-13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李魁文表示,前三季度,我国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进出口1873.9亿元,同比增长52.8%。在支持跨境电商方面,创新开展跨境电商对企业(B2B)出口试点,增设了9710、9810贸易方式;拓展畅通跨境电商物流通道。

 

此外,海关总署全面推广跨境电商出口商品退货监管措施。探索建立高效、安全、快捷的跨境电商出口退货渠道;优化跨境电商零售进口退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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