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黑龙江省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将黑龙江省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纳入划转范围。公益类企业、文化企业、政策性和开发性金融机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划转比例统一为纳入划转范围企业2017年11月10日国有股权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