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方案》
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
近日,吉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印发《关于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
全文如下:
关于开展质量标准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增强吉林质量标准竞争优势,推动吉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实施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不断强化质量第一、以质取胜意识,努力创造更多的优质产品、工程、服务和更好的生态环境,不断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增强经济发展活力、内生动力和整体竞争力,促进质量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为加快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质量标准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2年,全省拥有国际国内标准化组织工作机构达50家以上,创建标准化示范试点50家以上,建设国家级或者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5家以上,主导或者参与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标准150项以上,地方标准300项以上,培育发展团体标准100项以上;全省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7%以上,制造业产品质量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重点消费品质量抽查合格率稳定在92%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5%以上,在产基本药物全品种抽检覆盖率达到100%,重点领域服务业质量顾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全省大中型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9%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年度目标任务,全省质量标准竞争优势显著增强,质量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建立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
(一)完善标准化工作体制机制
强化协调共治的标准化管理体制。建立全省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研究标准化重大政策,对跨部门、存在重大争议的标准制定和实施进行协调。各地要建立标准化协调推进机制,统筹协调本行政区域内标准化重大事项。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教育、科研机构等开展或者参与标准化工作,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共治格局。
建立新技术新产品标准化机制。引导和支持我省技术优势企业在智能网联及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装备、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商业卫星等领域组织标准联盟,主导或者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制修订。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展新技术新产品标准研制,在新兴产业领域加快创建国家级和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
(二)优化先进标准体系供给结构
完善发展地方标准。制定《吉林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规范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构建先进地方标准体系。围绕产业发展、保障民生、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加快研制一批地方标准。
发展壮大团体标准。大力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扩大先进适用团体标准供给。鼓励我省企业集团、产业技术联盟联合国内外专业领域的社会组织制定发布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
鼓励发展企业标准。积极推进“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行动,鼓励企业制定实施高于国际国内标准的企业标准,培育更多的企业登上全国企业标准排行榜,成为企业标准“领跑者”。
(三)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评价
强化标准实施和监督。各部门要在制定政策措施和推进政策实施时,积极运用标准提高治理和服务效能。实施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与监督制度,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标准。
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推进乡村振兴、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化试点示范建设。以标准形式推广试点示范成功经验,更好发挥试点示范辐射带动作用。
三、开展重点领域质量提升行动
(一)开展农产品质量提升行动。健全和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提高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程度。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实行标准化生产。支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和良好农业规范认证(登记),全面推进安全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及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及预警。加大对大米、人参、鹿茸、食用菌、葡萄酒、肉牛、肉鸡、生猪等品牌整合,培育打造一批国内外知名区域公用品牌和特色农产品品牌。加快绿色菌菜、林源药材、食用经济林产品等产业发展。
(二)开展制造业质量提升行动。发展智能制造,推行绿色制造,提高关键领域核心竞争力。围绕产业提升,开展一批关键共性技术质量攻关,掌握一批关键核心和共性技术,开发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质产品和自主品牌。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工厂、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