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东方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邓敏受贿被判刑11年
时间:2020-06-30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据新华社消息,30日从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近日对海南省东方市委原副书记、市长邓敏受贿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邓敏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01年至2018年期间,被告人邓敏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亲属非法收受林某方等12人财物共计人民币88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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