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29日从青海省人民检察院获悉,青海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局长王丽(正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海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