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吉林省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23日公开宣判吉林省政协原常务委员倪连山受贿案:对倪连山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受贿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3年至2019年,倪连山利用职务便利,为请托人在融资、申请贷款、土地征迁及审批、新公司设立及运营等事宜上提供帮助,以及承诺为请托人在开发项目上提供帮助,多次非法收受请托人给予的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261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