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海南省委副书记、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沈晓明8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海南自由贸易港实行“非禁即入”,除非有强制性的标准和法律的禁止,原则上政府取消许可和审批,对企业实行备案制、承诺制,承诺符合条件就可以开展业务。政府的备案受理机构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来履行监管义务,对于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自贸港专用的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自贸区基础上进一步减少限制和禁止的条款。对于自贸港内注册的境内企业,海南将支持其通过境外发行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另外,如果从事的是旅游业、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等海南鼓励的领域,其在境外直接投资的收益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