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继续对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用水价格优惠政策
时间:2020-05-09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证券时报e公司讯,记者从深圳市发改委获悉,深圳决定继续对个体工商户实施阶段性用水价格优惠政策,优惠对象为全市缴交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水费的个体工商户,优惠用水期为2020年4月至6月(以抄表数为准)。深圳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优惠措施为:用水价格按现行自来水价格优惠10%,对欠费用户不采取停水措施,并免收欠费违约金。(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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