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国家统计局网站30日消息,国家统计局住户调查办公室主任方晓丹表示,一季度,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比全国农村居民高1.8个百分点,实际降幅小于全国农村居民1.7个百分点。从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情况看,一季度,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44元,增长2.6%,增速比全国农村居民高1.7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下降3.1%,实际降幅小于全国农村居民1.6个百分点。从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情况看,一季度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85元,增长2.0%,增速比全国农村居民高1.1个百分点,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下降3.7%,实际降幅小于全国农村居民1.0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