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4日,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和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意见》。
央行方面表示,《意见》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引领全国高质量发展、加快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近期出现的新冠病毒肺炎疫情对我国经济的影响是暂时的,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是我国长期坚持的政策导向,是长远的,不会受到疫情影响,改革的步伐只会越来越快,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风险治理能力也会越来越强。
《意见》就支持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明确了两方面重大举措。一是积极推进临港新片区金融先行先试,推出了支持商业银行设立专业理财子公司和金融资产投资子公司开展非上市公司股权等投资、促进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等7项具体措施。二是在更高水平上加快上海金融业对外开放,推出了扩大外资金融机构市场准入、促进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建设与国际接轨的优质金融营商环境等11项措施。
央行副行长陈雨露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意见》聚焦提升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金融创新能力和全球影响力,有三方面亮点:一是对标国际最高标准,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二是推动人民币金融资产配置和风险管理中心建设。三是注重加强金融改革开放过程中的风险防控。高度重视金融法治环境建设,加强金融监管协调,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为推动金融支持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意见》主要从推进金融机构跨省(市)协作、提升金融配套服务水平、建立长三角金融政策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等三方面部署10项具体措施。例如,探索建立长三角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上市融资,研究支持为外国投资者直接参与科创板发行和交易提供便利汇兑服务;建立适用于长三角统一的金融稳定评估系统,编制金融稳定指数,建立金融稳定信息共享合作机制,搭建金融风险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反洗钱信息交流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