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视点,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应勇同志任湖北省委委员、常委、书记,蒋超良同志不再担任湖北省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应勇个人简历:
1957年11月生,汉族,浙江仙居人,中共党员,1976年12月参加工作,在职大学,法学硕士,二级大法官。
曾任十九届中央委员,上海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曾任浙江省台州地区行署公安处处长、党组(委)书记、地委委员、地委政法委书记;
绍兴市委常委、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市委政法委书记、市保密委主任、市综治委主任;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省禁毒办主任、省反恐办主任,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省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院长、党组书记;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党校校长、校委会主任,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
上海国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主任,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副院长(学院理事会副理事长)等职。
应勇同志是十九届中央委员。领导市政府全面工作。
时任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为逝者鞠躬致哀
向大家表示歉意
1月30日晚21时,湖北省召新闻开发布会,通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时任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首次出席。
蒋超良表示,今天的新闻发布会,我的心情很沉重,去年12月底来,湖北省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给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造成了重大伤害。我们向在这次疫情中失去生命的同胞表示深切的哀悼。
蒋超良表示,在这次疫情防控工作中,我们确实有一些地方采取了一些措施,虽然出发点是好的,但是工作方式和方法有些简单,我向大家表示歉意。
湖北多名干部因疫情防控不力被问责
1、湖北卫健委党组书记、主任双双被免职
2月10日,湖北省委常委会决定:免去张晋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书记职务;免去刘英姿的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上述两职务,由新到任的省委常委王贺胜同志兼任。
2、湖北省红十字会专职副会长失职失责被免职3领导被问责
针对湖北省红十字会在捐赠款物接收分配中的有关问题,湖北省纪委监委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工作。4日,湖北省纪委监委就湖北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和干部失职失责问题进行公开通报。通报显示,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免去张钦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职务;另有多人受到处分。
通报显示,经调查,湖北省红十字会有关领导和干部在疫情防控期间接收和分配捐赠款物工作中存在不担当不作为、违反“三重一大”规定、信息公开错误等失职失责问题,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规定,经湖北省纪委监委研究并报湖北省委批准,决定免去张钦湖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职务,并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湖北省红十字会党组成员陈波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湖北省红十字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高勤党内警告处分。湖北省红十字会其他责任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党组织依纪依规处理。
3、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唐志红被提名免职
黄冈市委研究同意,提名免去唐志红同志黄冈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职务,其免职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
2月10日,湖北省纪委通报曝光5起疫情防控中违反工作纪律、履责不力典型问题。
1.武汉市文化和旅游局产业发展处处长盛从锋擅离职守,被免职并予监察立案调查审查。盛从锋作为该局疫情防控指挥部成员,违反疫情防控工作纪律,1月23日未履行请假手续,私自离汉到安徽老家过年,没有履行其疫情防控包保责任,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曾都区政协主席、党组书记黄家洲和东城办事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高新国等人落实防控措施不力,分别受到撤职和党内警告处分。曾都区东城办事处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力、宣传不到位,多个社区违反防控工作要求。该办事处主持工作的党工委副书记、主任高新国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黄家洲包保该办事处,对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和处置不力,对上级安排部署督办落实不力,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黄石市城发集团副总经理、鄂东医养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余福安不服从统一指挥调度被免职。2月7日上午,余福安在主持鄂东医养集团疫情防控工作会议时,违反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调度,要求下属医院执行指挥部调度前先需通过集团再安排,对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4.通城县实验小学副校长张新甫隐瞒疫情违规操办寿宴,被开除党籍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1月22日,张新甫隐瞒自己和妻子曾经前往武汉情况,在妻子黄某出现咳嗽、发烧等症状后,仍违规操办父亲寿宴,邀请村民及同事多人参加。1月24日,其妻子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2月2日,通城县纪委监委、县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时,张新甫又对抗组织调查,给疫情防控带来严重隐患。
5.竹溪县林业局野生动物保护站负责人刘涛和天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