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和海关总署:对二手车实行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无纸化作业
时间:2019-09-09 00:00:00来自:中国证券报·中证网字号:T  T

中证网讯商务部网站9日消息,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贸易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贸稳定增长,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商务部办公厅、海关总署办公厅发布《关于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申领无纸化作业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对二手车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实行无纸化作业。

《通知》称,自2019年9月9日起,对二手车实行出口许可证申领和通关作业无纸化。

出口单位申请出口二手车的,可自行选择有纸作业或者无纸作业方式。选择无纸作业方式的出口单位,应按规定向商务部或商务部委托的机构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许可证》(以下简称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并以通关作业无纸化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以通关作业无纸化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的出口单位,可免于提交出口许可证纸质证书。因管理需要或者其他情形需验核出口许可证纸质证书的,出口单位应当补充提交纸质证书,或者以有纸作业方式向海关办理报关验放手续。

海关以出口许可证件联网核查的方式验核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不再进行纸面签注。出口许可证发证机构按照海关反馈的出口许可证件使用状态、清关数据等进行延期、变更、核销等操作。

《通知》指出,对上述货物实行无纸作业的具体程序,按商务部公告2016年第82号、海关总署公告2014年第25号和《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货物进出口许可证电子证书申请签发使用规范(试行)〉的通知》(商办配函[2015]49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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