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消息,江西省自然资源厅12日在实施“节地增效”行动新闻发布会上提出,2019年将在省内各设区市和赣江新区各选取1个国家级开发区(组团),开展工业“标准地”工作,建立基于区域综合评估结果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的工业“标准地”制度。
根据相关工作安排,江西提出,2020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企业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3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2021年,省级以上开发区(园区)新增工业用地不低于60%按照“标准地”制度供地,建成“政府定标准、企业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提速优服务”的新型工业企业投资项目管理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