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央政法委长安剑”微信公众号消息,3月27日,中央扫黑除恶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动员培训班在北京举办。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全国扫黑办主任陈一新对第二轮、第三轮督导工作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在时间安排上,4月初至5月初开展第二轮督导,6月初至7月初开展第三轮督导。每个督导组采取“一拖二”方式,第二轮督导天津、吉林、浙江、安徽、江西、湖南、广西、海南、贵州、云南、新疆11个省(区、市);第三轮督导北京、内蒙古、黑龙江、上海、江苏、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1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