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e公司讯,4月3日,工信部印发《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指出,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是指积极开展信息消费相关工作,符合信息消费示范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条件,由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信息消费示范城市称号的城市。申报基本条件包括:申报城市重视发展信息消费;已建成或计划在未来三年内立项建设信息消费体验中心或信息消费公共服务平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