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报道,15日起施行的《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对生活垃圾管理作出一系列规定。该办法适用于合肥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
据合肥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合肥市生活垃圾管理实行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公众参与、市场运作、社会监督的原则,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此外,垃圾不分类将影响个人征信。该办法规定,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垃圾管理信用记录制度,依法将违反规定投放、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纳入诚信体系,按照规定予以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