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海峰:促进“国、民”贷款一致 关键在信用对等
时间:2019-02-22 00:00:00来自:上证报APP字号:T  T

上证报讯“贷款审批中不得对民营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同等条件下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保持一致。”中办、国办近日下发的《关于加强金融服务民营企业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再提“国、民”一视同仁。

中国社科院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何海峰表示,在现代化金融体系尚未建立的当下,银行贷款仍是企业融资的主要渠道。因此,在探讨服务于民企的金融服务时,《意见》特别对银行贷款提出了要求。

在何海峰看来,现实中“国、民”待遇不一致主要体现在信用贷款上,资质好的国企是比较容易拿到信用贷款的,但是民企贷款时就需要提供抵押、质押或者担保品,几乎拿不到信用贷款。

造成这种变相“歧视”的根源在信用上。何海峰表示,民企长期在夹缝中生存,经营生产不规范,信息记录不完整,财务报表不真实,与银行长期存在信息不对称。同时,在金融机构眼中,国企仍享有隐性政府信用背书,民企信用相对不足。

“要改变这种现状,关键在于加强信息充分披露和进行信用建设。”何海峰说,地方政府应该起主导作用,通过工商、税收、社保等部门的合力,建设地方信息共享系统,给民企提供信息披露基础设施,为金融机构进行信息真实性把关。其次,民企为了享受更好、更全面的金融服务,也应该主动进行信息披露,增强银行的信任度。

对于《意见》提到的“贷款利率一致”,何海峰表示,民企以前不是银行的主要服务对象,要做到这一点,银行需要进行经营、管理、标准、流程等全系统的改造,还有很远的路要走。

“当前经济下行周期,正是银行苦练内功、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时候。”何海峰认为,银行应该重视民企这个肥尾客户群体,将“服务民企”提到长期战略高度,通过科技手段提升自己的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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