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23日消息,从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内蒙古建立健全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在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健全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制度、推进企业工资支付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对预防和解决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做出系统的制度安排。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厅长王燕峰表示,长效机制包括应急周转金、工资保证金、工资与工程款分账管理、实名制管理、工资专用账户和按月银行代发工资、现场维权信息公示、联合执法检查、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8项基础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