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证网讯18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和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在北京签署《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这是自香港回归以来,内地与香港商签的第六项司法协助安排,该安排的签署,标志着两地民商事领域司法协助已基本全面覆盖。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郑若骅分别代表双方在有关文件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