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修订《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
时间:2019-01-04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e公司字号:T  T

e公司讯,1月4日,税务总局将修订后的《启运港退(免)税管理办法(2018年12月28日修订)》予以发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出口企业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须满足条件包括:出口企业的出口退(免)税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或二类,海关的信用等级为一般信用企业或认证企业等。适用启运港退(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启运港出口货物报关单电子信息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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