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正式授权地方开展反垄断执法
我国正式授权地方开展反垄断执法。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月3日消息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日前印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反垄断执法授权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授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统称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有关反垄断执法工作。
《通知》指出,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反垄断统一执法,直接管辖或者授权有关省级市场监管部门管辖下列案件: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以及省级人民政府实施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案情较为复杂或者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总局认为有必要直接管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
此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反垄断执法工作,以本机关名义依法作出处理。总局在案件审查和调查过程中,可以委托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相应的调查。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积极配合总局做好反垄断执法工作。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在反垄断执法过程中,可以委托其他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者下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调查。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以往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包括工商部门在运用反垄断法方面往往力度不够,一些企业滥用垄断优势和市场支配地位等,剥夺和限制了竞争者权益。这次反垄断执法授权解决了两个问题:一是总局对于省级的授权,以及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委托其他省开展调查,进一步激活了反垄断的市场资源;二是特别强调统一执法尺度,避免地方各行其是。
财政部:将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
《经济参考报》记者1月3日从财政部获悉,为进一步促进区域协调发展,2018年中央财政不断加大对地方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转移支付资金效率,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特别是在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增速均有所放缓的情况下,保障地方财政尤其是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平稳运行。
财政部预算司有关负责人指出,2018年,中央财政加大对财力薄弱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一是加大对中西部地区支持力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6.22万亿元,比上年增长9%,增幅为2013年以来最高。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预算3.9万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其中,西部地区1.71万亿元,占比44.4%,中部地区1.65万亿元,占比42.8%,有力增强了中西部地区财力,提高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二是对老少边穷地区给予重点倾斜。安排老少边穷转移支付2142.8亿元,比上年增长16.9%,比全国转移支付平均增幅高7.9个百分点。
三是支持基层财政困难地区兜住底线。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2462.79亿元,比上年增长10%,阶段性财力补助400亿元,比上年增长33%,重点向财政收入下降较大,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增支较多的资源能源型地区、主导产业衰退的东北地区和其他县级财政困难的地区倾斜,帮助兜住底线。
四是支持重点生态功能区建设。安排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721亿元,比上年增长15%。上述负责人指出,下一步,中央财政将结合财税体制改革总体进程,根据地区间财力差异状况,调整完善中央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办法,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融合发展成区域协调发展重要抓手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日前批复了总投资超过2000亿元的江苏省沿江城市群城际铁路建设规划,通过形成区域城际铁路主骨架,进一步推动长三角一体化融合发展,这是2019年加大区域协调发展支持力度的首个重要内容。记者从国家发改委等部门了解到,2019年融合将成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主题。
国家发改委表示,2019年将进一步推动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统筹推动重大区域发展战略,使发展的协调性、平衡性不断增强。
据介绍,2018年以来,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战略加速互动融合,区域发展协调性不断增强。但同时,我国区域发展差距依然较大,区域分化现象逐渐显现,区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区域发展机制还不完善,难以适应新时代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需要。
2018年11月,国务院关于建立更加有效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意见正式公布。随着支持政策不断加强,国家重大区域战略的融合发展正在成为2019年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新机制的最有力抓手。
在不断推进的政策引导中,融合的理念越来越明确。例如,京津冀协同发展以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为重点,推动京津冀以及周边地区发展。长江经济带发挥横跨东中西三大板块的区位优势,依托长江黄金水道,推动长江上中下游地区协调发展和沿江地区高质量发展。未来,区域经济发展将更加着重建立经济的关联,优化经济发展空间格局,释放区域经济发展的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