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局:整改后广东工信厅可继续开展PMI调查
时间:2018-12-19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字号:T  T

12月18日,国家统计局就服务业调查中心负责人就“广东省工信厅暂停发布广东省PMI指数”有关情况回答媒体提问时表示,广东省工信部门开展的采购经理调查属于违规调查,已要求广东省统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目前,广东省工信部门正根据广东省统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如广东省工信部门按照统计调查管理相关规定向统计主管部门报批,在符合依法依规实施调查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展此项调查,并适时对外发布相关数据。

上述负责人指出,2018年10月底,国家统计局收到有关人员反映,“近期广东省工信厅、广东省统计局、广东省现代物流研究院、南方日报四家联合对外发布广东省PMI指数,该项调查未取得统计主管部门批准”。

一是广东省工信部门开展的采购经理调查曾通过广东省统计部门审批,但到期后未重新报批,违反《统计法》第二章第十二条:“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制定的,报本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审批”;第十四条:“制定统计调查项目,应当同时制定该项目的统计调查制度,并依照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一并报经审批或者备案”。

二是广东省统计部门参与数据发布,但未按要求向国家统计局报批,违反《统计法》第二章第十二条:“地方统计调查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单独制定或者和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的,报国家统计局审批”。

根据上述两点,从法律角度出发,广东省工信部门开展的采购经理调查属于违规调查,已要求广东省统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上述负责人进一步指出,目前,广东省工信部门正根据广东省统计部门要求进行整改,如按照统计调查管理相关规定向统计主管部门报批,在符合依法依规实施调查的前提下,可继续开展此项调查,并适时对外发布相关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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