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讯,近日,《贵州省检察机关在刑事检察司法办案中服务和保障民营经济发展46条指导意见》印发,对检察机关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明确要求。《指导意见》明确,各级检察机关要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原则和认罪认罚从宽、快速办理制度,对凡属于违法侵害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的,都应当坚决依法予以制裁和惩罚;凡属于依法的经营行为,都应该坚决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