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网站10日消息,工信部、应急管理部近日发布关于同意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创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的复函。按照《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指南(试行)》规定的评审程序和评价标准,经评审和公示,同意将粤港澳大湾区(南海)智能安全产业园命名为“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单位”。
复函要求,开展国家安全产业示范园区创建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财政部科技部关于加快安全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安全〔2018〕111号)确定的产业发展方向和任务要求,进一步优化发展规划、凝练发展方向、突出园区特色、提升建设标准、强化试点示范,引领华南地区安全产业发展,为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提供安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