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公司讯,近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涉及贸易领域的部分措施包括:支持符合条件的自贸试验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开展海关税款保证保险试点;支持自贸试验区试点汽车平行进口保税仓储业务;在自贸试验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进一步加大对西安航空物流发展的支持力度;支持设立首次进口药品和生物制品口岸(适用范围:重庆自贸试验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