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制度》等三项制度获批继续执行
时间:2018-11-22 00:00:00来自:上证报APP字号:T  T

上证报讯据工业和信息化部11月22日消息,当前,信息产业快速发展,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为适应新时期产业发展要求,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统计监测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从2018年初开始组织通信业、电子信息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修订研究工作。

本次修订主要遵循的原则:一是,贯彻落实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发展战略,以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信息产业的要求为指导,并与产业发展规划、政策目标、发展重点相衔接。二是,重点反映信息产业中新业态、新产品发展情况,充分体现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等方面的发展趋势。三是,研究借鉴国外相关产业统计分类标准,同时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相衔接。

为提高统计调查制度修订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广泛征求了相关司局、地方管理部门、研究机构、重点企业等各方面意见,开展了大量调研和研讨活动,并组织地方和企业试填试报,在此基础上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统计制度修订稿。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通信行业等三项统计调查制度的函》(国统制〔2018〕1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重新修订的《电子信息制造业统计调查制度》《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计调查制度》《通信行业统计调查制度》已获批准,将继续执行,有效期为3年。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