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2018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二批)的通告
时间:2018-11-19 00:00:00来自: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字号:T  T

工信部信软函〔2018〕40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十五条和《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经审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符合继续从事电子认证服务条件,予以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详见附件)。现予公布。

附件:2018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二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8年11月5日

附件:

2018年换发电子认证服务许可证企业名单(第二批)

1.ECP45010318035广西壮族自治区数字证书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许可证有效期为:2018年9月3日至2023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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