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
时间:2018-10-29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e公司字号:T  T

e公司讯,商务部消息,根据《反倾销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商务部向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提出征收反倾销税的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根据商务部的建议作出决定,自10月3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沙特阿拉伯、马来西亚和泰国的进口乙醇胺征收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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