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回购配套规则即将出台
上市公司的回购力度正在进一步加强,10月28日晚间,多家上市公司发布了回购公告。恒力股份公告,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10亿元,不超过20亿元,回购价格不超过18元/股。人福医药、美盛文化、精工钢构、吉鑫科技、浙江广厦等多家公司均公告称,公司董事长提议公司回购。
10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的决定》(以下简称《修改决定》),对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有关公司股份回购制度的规定进行了专项修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修改决定》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新增了可实施股份回购的情形,简化了回购程序安排,建立了库存股制度。
中国证监会表示,《修改决定》有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有助于健全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深化金融改革,有助于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做好修改后的公司法的贯彻实施工作,证监会将系统梳理有关上市公司股份回购制度规则,对于继续适用的要严格执行,对于公司法修改提出的新要求,及时完善相应的配套制度规则,进一步明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的情形、程序、方式、信息披露、回购股份的持有、回购股份的转让、回购股份的注销等事项。
上交所10月28日则表示,此次《修改决定》发布实施后,沪市上市公司主动响应,发布回购预案、实施回购的沪市公司家数明显增加。10月26日《修改决定》发布至今的周六、周日两天内,沪市已有30家上市公司披露股份回购相关公告。
银保监会:拟取消险资开展股权投资
行业范围限制
近期监管层密集发声,鼓励险资“输血”实体经济。继25日出台《关于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设立专项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允许保险资金参与化解上市公司股票质押流动性风险后,银保监会26日再度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股权办法》),拟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股权办法》不再限制财务性股权投资和重大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要求保险公司综合考虑自身实际,自主审慎选择行业和企业类型,并加强股权投资能力和风险管控能力建设。
银保监会方面表示,修订《股权办法》一是有效提升民营企业和中小微企业金融可及性。二是有利于提升股权融资和直接融资比重。三是有利于优化金融资源配置,重点支持有市场、有前景、有技术优势的行业和领域,促进经济提质增效。
东方金诚首席金融分析师徐承远认为,《股权办法》取消范围限制后,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将大幅扩大,投资积极性将有所提升,保险机构将拥有更多投资自主权,投资处于成长期或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优化资产配置结构和提高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