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接受刘长龙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
时间:2018-08-21 00:00:00来自:长春市政府网站字号:T  T

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刘长龙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的决定

(2018年8月20日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央决定,刘长龙请求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任免办法》的规定,长春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决定,接受刘长龙辞去长春市市长职务,并报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本站郑重声明:所载数据、文章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 2008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合富永道财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京ICP备12044478号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本站由 北京济安金信科技有限公司 提供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