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企工资总额将分级分类管理 管理办法落地在即
时间:2018-07-09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APP字号:T  T

据经济参考报9日报道,近期,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下称《意见》)。作为该项改革在中央企业的落实文件,《中央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办法》(下称《办法》)落地在即。

国务院国资委考核分配局局长赵世堂透露,根据《意见》关于建立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与企业经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的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的要求,《办法》进行了多项创新,丰富了工资与效益挂钩的内涵。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明确对央企工资总额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而言,对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中央企业原则上全部实行备案制管理,由企业董事会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自主决定年度工资总额预算,国资委由事前审核转变为事前引导、事中监测和事后监督。对主业处于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主要承担重大专项任务的商业类中央企业,以及主业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为主的公益类中央企业,继续实行工资总额核准制管理,同时,对于这一类央企,《办法》在坚持工资与效益紧密联动的基础上,探索工资总额分结构管理,企业可以确定一定比例的工资总额,与所承担的特殊任务和公益性业务完成情况挂钩。对纳入落实董事会职权等改革试点企业,可以探索实行“一企一策”的工资总额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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