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公布,提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路线图”。在农村老龄化和中青年农民流失趋势加深的背景下,今年文件关注了农村地区“一老一小”的保障问题。
与此同时,随着农村养老金水平低和生育成本高企的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和此前四年相比,今年中央一号文件中还提出健全养老金缴纳激励机制,并明确加强农村生育支持和婴幼儿照护服务。
健全养老金激励机制
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10年后,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激励机制。
养老金对于农村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独居老人来说,是一项重要的非劳动性收入,可以减轻他们需要通过高强度劳动而维持生计的压力。随着农村老龄化人口规模不断加大,养老金的意义更为凸显。相关研究显示,2020年,我国农村老年人已达1.21亿,相当于平均四个农村人口中约有一个60岁及以上老人。
15年前,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称“新农保”)于2009年在全国10%的县(市、区)开展试点。2014年,新农保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截至2020年末,已有54200万名城乡居民参保,基本完成了该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全覆盖。
但“广覆盖”之下,与城市地区相比,农村居民多偏向于低缴费档次,基本养老金保障水平较低。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院长刘守英曾在2022年底举办的一场论述中透露了一组数据:70%的城镇老年人生活靠养老金,但在农村这个比例只有10%。
“此次中央一号文件之所以强调健全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激励机制,正是因为在‘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下,农村低收入人口往往选择较低的缴费档次,达到年龄后获得的养老金数额也相对较低。此外,我国农村养老保险起步晚,起步基数也比较低,而当前财政补助和集体补助又比较有限,这些原因共同导致基本养老金制度在农村较难实现保障目的。”陕西省山阳县卫健局原副局长徐毓才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徐毓才认为,在当前多地上调养老金标准的背景下,农村和城市居民的养老金缴存基数差距会进一步加大。故而,亟须结合农村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升农村老年人“多缴”“长缴”养老金的意愿。
如何有针对性地强化长缴多得、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一项由西南医科大学研究人员去年公开发表在《行政事业资产与财务》上、基于中部某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试点城市的调研给出的政策建议称:应当倡导居民提升养老金的缴费档次,尤其是鼓励有经济条件的农村居民选择更高缴费档次投保,让其在年老后领取的养老金能基本满足生活需求,真正达到老有所养的目的。此外,对长期缴费、超过最低缴费年限的,则建议适当加发年限基础养老金。
由于城乡收入差距短期内难以弥合,在完善激励机制之外,也有专家认为应该更好发挥财政作用。
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当前,在老龄少子化背景下,单纯依靠年轻人的个人缴费维系和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并不现实,这就需要政府挤出更多资金作为补充,二者结合才能维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池子”的规模,进而有针对性地回应和完善当前的农民获得养老金少等保障问题。
“尽管经济增速放缓和人口红利减弱会影响到政府对基本养老金的补贴能力。但在老龄化问题已高度凸显的当下,政府有必要将其作为财政政策的优先事项。”金春林说。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除了关注到个人养老金这类普惠式社会保障制度在农村的落地情况,也回应了老龄化趋势下,农村老人慢病负担和罹患重大疾病的风险增大的问题,提出及时落地相关医疗保障政策。
发展银发经济
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健全县乡村衔接的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推动村级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建设”;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称“鼓励在有条件的村庄开展日间照料、老年食堂等服务”;2023年中央一号文件称“加快乡镇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建设”。
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鼓励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服务。
“随着‘银发经济’发展到现阶段,包括农村老人在内的老龄群体,其支付能力和消费意愿已经逐渐增长。比如前述文件中提到的‘农村老年助餐服务’,就是急农村老人之需,又有一定薄利空间的业务模式。”金春林说。
今年1月中旬,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其中提到提升农村养老服务。充分利用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服务设施(敬老院)等,采用委托经营等方式开展养老服务。支持当地养老机构、餐饮场所等增加助餐功能。探索建立养老志愿服务激励与评价机制,开展农村互助式养老。探索采取“公司(社会组织)+农户+合作社”经营模式积极发展乡村旅居式养老服务等农村特色养老产业。
金春林认为,下一步,地方政府应该更充分地挖掘老龄群体的多层级消费需求,如护理服务、家政服务、家庭维修服务等,再通过税收减免等优惠手段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以此让农村地区“银发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