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证券报头条|2023年12月18日
时间:2023-12-18 00:00:00来自:聚源数据字号:T  T

【上海证券报】

●非银支付监管制度升级为行政法规

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后首个金融领域行政法规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下称《条例》)12月17日正式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按照“先证后照”原则实施准入管理,非银行支付机构要健全业务管理等制度,加强用户权益保障。适应最新监管实践,《条例》将支付业务重新划分为储值账户运营与支付交易处理两类。

●外资月度增持境内债券规模刷新历史次高人民币债券“磁吸力”显著增强

分析人士认为,随着美联储停止加息,全球流动性和风险偏好将提升,推动资金更多流向包括中国在内的新兴市场。而人民币资产估值偏低且具备战略配置价值,叠加我国经济基本面的积极因素增多,显著提升了人民币债券的“磁吸力”。

●城投债迎“提前兑付潮”投资人发行人博弈再起

随着化债资金在各省陆续到位,城投债也迎来了新一轮的“提前兑付潮”,近两月提前兑付的规模与数量较往年同期相比都有较大提升。不过,提前兑付过程中也产生了发行人和投资人之间的博弈:一面是投资人难寻高息资产及接受提前兑付就会面临潜在亏损;另一面则是发行人急于用低息债务置换高息债务。业内人士提醒,在选择是否接受提前兑付时,投资者需要结合自身的买入价格进行更为具体的判断,也可以在其中寻找交易机会获利。

【证券时报】

●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公布

《条例》共6章60条。《条例》明确,非银行支付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除银行业金融机构外,取得支付业务许可,从事根据收款人或者付款人(下称用户)提交的电子支付指令转移货币资金等支付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条例》规定,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取得支付业务许可。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支付”字样。设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亿元,且应当为实缴货币资本。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股东应当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出资。

●“一线”新政全面落地京沪深楼市结构性回暖

近日,北京和上海均降低购房首付比例、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并调整普通住房标准。至此,北上广深四个一线城市均已调整优化楼市调控政策。政策落地后,市场反应如何?证券时报记者近日走访了北京、上海和深圳三地楼市,发现新房售楼处到访量以及二手房带看量均有所增加。

●微信提高金融类直播规范:须真人出镜不得展示K线

近日,微信更新了《视频号金融科普类直播准入标准》,将于12月18日起正式生效。更新后的《准入标准》对于企业和个人主播的准入资质进行了严格限制,要求必须是持牌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同时,在直播规范上,新规则要求主播必须真人出镜,不得输出具体投资建议,并且要在直播间注明主播的身份及公司信息。

【证券日报】

●夯实法治基础非银支付机构监管条例正式公布

司法部、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表示,出台《条例》,将监管实践中行之有效的制度上升为行政法规,进一步夯实非银行支付机构(下称“支付机构”)规范健康发展法治基础,有利于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稳定各方预期,激发市场活力,也有利于保障用户合法权益,防范化解风险,促进非银行支付行业高质量发展。

●精准高效支持科技创新资本市场枢纽功能充分彰显

2023年,资本市场改革创新步履不停,市场生态明显改善。随着以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为龙头的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深入推进,资本市场对科技创新的制度包容性适配性显著增强,市场功能有效发挥、结构不断优化,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也显著提升。

●首只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基金今日面世

2023年12月18日,全市场第一只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公募基金——创金合信北证50成份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面世”。该基金是一只创新型产品,首次募集规模上限为12亿元,发售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4年3月15日。有业内人士表示,个人投资者投资北交所股票有两种较好选择,分别是北交所指数基金和具有北交所投资权限的主动型公募产品。其中,指数基金产品波动小,而主动型公募基金可以同时投资北交所和主板市场,能够分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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