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描述
2023年11月20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的通知》(注:制发日期为2023年11月13日)。《通知》提出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有关事项,阐述了主要目标、试点示范内容及应用场景、组织实施程序细则和支持政策等内容,提出推动将生物柴油纳入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机制,并要求首批申报项目信息于2023年11月30前报送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司。
事件评论
经过先期研讨和论证,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示范政策终落地。2023年9月26日-27日,有关省市发改委、能源局、有关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和行业协会等90多人参加国家能源局在上海组织召开的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工作现场会。会议提出将适时组织“地沟油”收储运体系比较完善、具有推广意愿、有生物柴油生产企业布局的区域,有序开展生物柴油推广应用试点。《通知》的落地是对9月底工作现场会的响应与总结。
车用、船用生物柴油多场景推广,国内潜在需求空间达924万吨。1)车用生物柴油:可进行区域推广、行业推广、企业推广、高速公路推广,车用生物柴油技术成熟但成本较高,推广核心在于消费端的经济性补偿。2)船用方向:可进行保税区、自贸区、河流湖泊航道推广,船用方向仍在市场初期(2023年9月7日我国首单船用生物燃料油在广州港区成功加注)但具备发展必要性。航运减碳政策频出,2023年7月国际海事组织(IMO)提出国际航运业2050年前后达到净零排放;欧盟2024年1月1日正式将航运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船舶领域的碳排放成本显著增加,生物柴油作为替代燃料理化性质与船用重质油相近,可直接掺混使用,应用潜力大。3)《通知》提出推动将生物柴油纳入CCER机制,推测对车队、船运公司等使用方的经济性作补偿,利于推动行业放量。4)2022年我国柴油表观消费量1.85亿吨,假设B5标准推广至全国,则需求有望达924万吨;而2022年我国生物柴油出口量仅179.5万吨,国内市场空间广阔。
申报时点紧迫可能因经过前期研讨和论证已有意向项目。根据《通知》试点实施流程应为“市、县及相关企业申报-省发改委及能源局汇总并初步遴选-项目递交国家能源局作最终评审确定”,要求首批申报项目信息于11月30前报送,时间紧迫但考虑到9月试点工作现场会前后,相关政府部门及企业可能已进行前期研讨和论证,因此申报所需时间较短。
《通知》明确生物柴油是助力实现“双碳”目标和保障餐桌安全的有效途径,期待后续更加详尽的细节政策落地。《通知》整体偏顶层设计性质,意味着我国生物柴油产业有望从“出口导向型”单一模式转向“内销+出口”的二元模式;我们期待更加详尽的细节政策落地,比如试点区域掺混比例、生物柴油补贴机制、试点考核奖惩细则等。
投资策略:欧盟的反规避调查是短期压制行业的最主要因素,但也加速了我国生物柴油落后产能出清;长期来看我国废油脂制生物柴油兼具碳减排和不与民争粮优势,在欧盟碳减排背景下需求端保持旺盛;国内市场空间广阔。我们看好生物柴油行业2024年反规避调查结束后的盈利性修复及后续产能扩张带来的业绩弹性,推荐生物柴油龙头卓越新能。
风险提示
1、政策推进进度低于预期;2、上游原材料行业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原材料采购难度加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