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基金公司员工因社交平台言论引发声誉风险的问题再度引发行业关注。
有基金公司副总被质疑“在朋友圈泄露内幕消息”,有基金公司因组织“掼蛋比赛”引发争议,也有基金销售因分享自己的私生活导致基金公司陷入负面漩涡……基金公司因员工公开发声或相关事件带来的舆论风波不断。
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发声筒”。随着公募基金资产管理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募基金从业人员的“朋友圈”备受关注,尤其是基金公司管理人员、基金经理等重要人物公开发表的言论或事件对投资者行为或市场可能产生一定的导向作用。面对此起彼伏的舆论风波,如何在自媒体时代做好声誉风险管理,尽可能避免负面舆情对公司、对持有人带来损失,对公募基金行业来说仍是需要持续重视的课题。
社交平台舆论风波频现
近日,上海某基金公司一位副总经理发布的“朋友圈”内容引发了行业关注。该朋友圈显示,公司旗下某产品获得多家专业机构认可且重仓配置,公司向多家大中型险资诚意推荐该产品。
该言论引发了行业对其是否涉嫌“泄露内幕信息”、“试图吸引更多机构入场”的讨论。对此,该基金公司发布声明,经查,公司及相关人员泄露内幕信息的内容不属实,公司一切运作正常。
一家基金公司的合规人士对此评价,上述言论总体问题不大,很难说泄露了“内幕信息”,但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醒了基金公司,要注意员工在社交平台使用方面的合规问题,倘若上述言论涉及具体机构名称或更为明细的机构重仓数据,或涉嫌信披方面的问题。
近些年,随着社交媒体越来越发达,基金从业人员通过“朋友圈”、微博等社交平台宣传公司产品的内容不在少数,在此过程中,时常会有一些不当言论和声誉风险。
例如,2021年四季度,华南一家中型基金公司的高管在朋友圈点名旗下某知名基金经理管理总规模突破400亿元,当时还未披露四季报,不少业内人士议论其涉嫌信披违规。随着2021年四季报披露,上述基金经理管理规模的确突破了400亿元。
同年,华北一家大型基金公司的员工在“朋友圈”以“海报+文字”的形式公开宣传旗下产品不足半年的“优秀业绩”。对此,有基金公司合规方面的人士表示,合同生效不足6个月的基金产品历史业绩不能公开宣传,这也或涉嫌违规。
公与私界限日趋模糊
如果说有些舆论风险发生在工作领域,属于公事,也有基金公司员工因在社交平台分享私生活,导致公司陷入负面漩涡。自媒体时代,公与私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例如,今年7月,深圳某基金公司旗下一位销售人员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的情感经历,因违背公序良俗被传遍网络,也因暴露太多个人信息而被网友挖到她当时所属的基金公司,由此将公司推上舆论的风口浪尖。
再比如,一家基金公司品牌部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公司有位同事曾在社交平台发布了分享生活的视频,这本来是私生活,但视频中的一些镜头却涉及了公司基金经理的渠道路演片段,涉及非公开内容。
“在我们监控到后,合规部门和该同事进行了沟通,对视频修改后再重新发布。工作隐私也是隐私,我们建议员工尽量在社交平台减少隐私信息的暴露,避免在公开平台上发布过多个人信息,同时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要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不当言论,保护自己的职业形象和个人隐私。”上述品牌部人士表示。
海泰律师事务所律师乐美迪表示,公与私的界限是流动的,特别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网上纯粹的私人领域已越发收缩。以朋友圈为例,虽然朋友圈动态仅发布者的好友可见,但仍存在被好友以复制、截图等方式传播的可能,从而产生类似发布于微博等公域社交媒体的效果,从司法案例看,不少法院认为朋友圈言论也可能构成侵权。
因此,他建议基金从业人员在社交平台的公开言论需要注意三大风险:一是不宜在个人社交平台随意发布涉及基金产品的内容。基金经理等人员如以私人社交账号发布有关内容,由于并不代表持牌机构,可能存在主体不合规的风险;二是不发布有损所在公司形象和名誉的言论。基金从业人员作为劳动者,负有不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三是注意对他人的名誉、肖像、隐私、个人信息的侵权风险。比如不得公开发表使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言论,不传播、泄露他人的住址、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金鹰基金认为,在自媒体发达的当下,人人都是发声筒,但在分享生活的同时也要对自己发布的内容负责,尤其是发布内容涉及所在公司情况、市场观点等内容时,应意识到个人言行可能会给公司及投资者带来影响,需要谨慎对待。公司相关制度明确要求,员工在使用社交平台、自媒体等网络媒介时,不得有泄露行业及公司工作秘密或其他未公开信息、制造和传播违反社会公序良俗或不实的信息、发布有损行业声誉和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不当言论等行为。
基金“朋友圈”发声有规范
谈及此类舆情风险事件该不该管,乐美迪认为,员工在社交平台的言论通常并非职务行为,属于个人言论自由的范畴,事先审核和查删等方式过度限制了言论自由,并不可取。但是,如果员工言论确有违反法律或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形,尤其是发表的基金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