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正在提速。
6月5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政策吹风会,国家发改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商务部三部门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下一步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重点任务和政策举措。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下称《意见》)发布一年多来,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已取得初步成效。5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总体工作方案和近期举措,提出要把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摆在重要位置。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李春临5日在回答第一财经记者提问时表示,将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一步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健全清单落地实施机制,加力破除各类隐性壁垒,探索更加规范高效地放宽市场准入改革路径,推动形成更加健全完善的市场准入制度体系,努力营造更加公平畅通的市场准入环境。
李春临还表示,将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对市场准入和退出、强制产业配套或投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以及政府采购等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制定不当市场干预行为防范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反映问题快速响应处理机制等,运用约谈整改、问效评估、案例通报等方式强化制度刚性约束。
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去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对外发布,明确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制度规则,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打通制约经济循环的关键堵点,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内畅通流动,加快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
李春临表示,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促进商品要素资源在更大范围畅通流动,有利于充分发挥我国经济纵深广阔的优势,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释放市场潜力,更好利用全球先进资源要素,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年多来,各地区各部门扎实推进各项重点任务落实落地。对妨碍统一市场政策措施开展自查清理,废止、修订和纠正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
“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取得初步成效。”李春临介绍,围绕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促进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在完善产权、市场准入、公平竞争、信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重点领域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包括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全面启动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等。
5月19日召开的国常会指出,要针对重点领域的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紧盯不放、久久为功,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6月2日召开的国常会再次强调,在放宽市场准入、促进公平竞争、保护知识产权、建设统一大市场等方面,分批次加快推出针对性强、含金量高的政策措施,并通过深化营商环境重点领域改革,切实增强政策有效性。
当前,优化营商环境、推动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推动经济进一步企稳回升、提振经营主体发展信心的重要抓手。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告诉第一财经,大力提振市场信心,需要宏观政策相机而动,做好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更需要着力深化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有效引导市场预期。
李春临表示,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和长短结合。既要针对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专项治理,拆除制约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篱笆”;又要久久为功,善于运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进一步健全相关体制机制和配套制度,培育有利于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土壤”。也就是说,既要拆“篱笆”,又要换“篱笆”滋生的“土壤”。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
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是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重点任务和关键举措。如果不解决市场分割问题,不打破地方之间歧视性隐蔽性的政策藩篱和壁垒,各种生产要素就难以在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有机衔接,经济活动循环流转就无从谈起。
《意见》印发以来,各部门在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上持续发力,推动我国市场由大到强转变,取得了积极成效。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综合规划司司长朱剑桥在吹风会上表示,公平竞争法律制度规则更加完备。高水平完成《反垄断法》修改,将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上升为法律规定,进一步完善行政性垄断监管制度,及时修订《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规定》,为规范政府不当干预市场行为提供更加清晰的规范指引。研究起草《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征求意见稿)》,已于2023年5月12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着力完善实施路径,提升制度效能。
此外,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以来,共审查增量政策措施16.37万件,清理各类存量政策措施45.2万件,废止修订、纠正违反2.04万件,围绕“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畅通国内大循环”开展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聚焦市场反映较为集中的公用事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8个领域。2022年以来,办结78件行政性垄断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