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概要
企业难以脱离社会独善其身,其利益与社会公益紧密相关。企业之所以践行社会责任,不仅单纯出于利他主义,而是因为企业可在贡献社会的过程中得到超额收益或避免潜在损失,这构成了企业践行社会责任的基本动机。
对政府而言,其固然需要针对企业动机进行反应,比如激励和监督企业践行社会责任。但也需注意到,政府可能并不关注特定企业如何通过权衡经营和公益的投入来实现利润最大化,而更注重在维持企业经营的情况下,如何减少企业对社会的负面影响,并引导企业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考虑到企业和政府视角不同,发展企业社会责任可提炼为一个双层博弈过程。第一层是企业内部的博弈,决定企业是否要做社会责任。第二层是企业与政府间的博弈,形成企业利益与社会公益的分配格局。为使博弈均衡解兼顾各方福利,第二层博弈更值得思考。通过避免在利益和公益间过度倾斜,政府可为企业内部的第一层博弈提供积极引导和稳定政策环境。
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是权衡利益与公益目标下的理想政策落脚点,既有助于协调公司内部的股东及利益相关者,也可引导企业的社会导向,同时避免政府对企业经营的直接干预。其中,完善内部治理可为企业践行社会责任提供力量来源,优化外部治理有助于及时纠正企业对社会的不负责任行为。
发达国家普遍通过公司治理制度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但各有侧重。例如,英国相对偏向公益,设置了完善且差异化的公司治理框架。美国更偏向利益,通过集体诉讼等方式规范企业自身动机。日本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的后发国家,其导向相对均衡,并主要通过政社协同来推进公司治理制度改革。
现阶段,中国企业社会责任发展存在履行力度弱、方式较传统、国际话语权不足等问题,其原因主要可归结为内部治理引导不足、外部治理效果有限两方面。综合理论分析与国际经验,中国可逐步探索建设企业社会责任的基础性制度,包括针对不同企业构建差异化的制度框架、完善公司内外部治理机制、以及调动社会力量优化企业社会责任生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