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策略点评报告:注册制发行配套规则六大要点解读
时间:2023-03-15 00:00:00来自:广发证券字号:T  T

报告摘要:

事件:2023年2月1日,沪深交易所发布全面注册制配套规则征求意见稿,针对《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发行配套规则解读如下:

第一,各板块定位明晰,错位发展。(1)主板突出“大盘蓝筹”特色;(2)科创板突出“硬科技”,发挥资本市场改革“试验田”作用;(3)创业板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4)北交所服务创新型中小企业。

第二,发行程序优化,发行效率提升。(1)明确证监会与交易所职责分工,交易所承担全面审核责任,证监会履行注册程序;(2)业务咨询沟通范围由科创板扩展至主板;(3)沪深交易所引入分类审核机制,简易程序适用范围扩展至主板。

第三,优化新股发行定价和配售环节。(1)允许主板、科创板采取直接定价方式;(2)询价对象新增期货公司;主板还应当向个人、其他法人和组织进行网下询价;(3)主板高价剔除比例由不低于10%调整为不超过3%;(4)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及回拨机制保持现行主板做法,向网上投资者倾斜;(5)网下优先配售投资新增合格境外投资者;主板向优先投资者配售的比例由40%提升至70%,科创板由50%提升至70%;(6)扩大战略配售规模,科创板配售家数上限由30家提升至35家,科创板与创业板战略配售比例上限由30%提升至50%;(7)优化战略配售的具体实施安排,取消科创板新股配售经纪佣金。

第四,优先股发行主体拓展至双创板上市公司。目前上交所已将科创板公司纳入优先股发行规则适用范围,丰富了科创板公司再融资工具,为科创板上市公司优先股发行、上市交易、转让和持续监管提供规则依据。

第五,细化信息披露要求。(1)新增“简明清晰,通俗易懂”、“提高信息披露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读性”等信息披露要求;(2)新增“审核机构可以退回不符合信息披露要求的问询回复”的规定。

第六,压严压实中介机构责任。(1)将发行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即担责”调整为“申报即担责”;(2)将保荐人对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全面核查验证”要求调整为“审慎核查”;(3)删除中介机构被立案调查与业务受理审核挂钩的规定;(4)增加现场督导规定,将督导对象范围由保荐人扩展至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风险提示:宏观经济下行压力超预期;全球疫情仍存在反复的风险;全球经济修复可能不及预期;全球/中国通胀高位流动性可能边际收紧;中美贸易/金融领域的关系仍有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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