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深交易所就全面注册制改革配套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 主板上市门槛、交易规则等揭开面纱
时间:2023-02-02 00:00:00来自:上海证券报字号:T  T

2月1日,沪深交易所公布了《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核规则》《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股票上市规则》《交易规则》等配套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下的上市门槛、发行审核、定价机制、交易规则、重大资产重组等一系列基础制度设计安排揭开面纱。

门槛:

引入市值等多元化指标

取消未弥补亏损条件

为适应注册制改革需要,沪深交易所均对上市条件作出调整:取消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无形资产占净资产的比例限制等要求。综合考虑预计市值、净利润、收入、现金流等因素,设置“预计市值+收入+现金流”“预计市值+收入”等指标体系。

根据相关征求意见稿,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

(一)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二)预计市值不低于5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6亿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5亿元;

(三)预计市值不低于80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8亿元。

在红筹企业上市方面,上交所将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明确的适用标准平移复制适用于主板。符合创新试点政策的红筹企业,可适用“市值+收入”标准。深交所亦借鉴创业板试点改革经验,明确已在境外上市和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的上市标准。

对差异表决权架构企业申请在主板上市的条件方面,沪深交易所基于主板上市条件净利润为正的基本要求,增加了不同于科创板的净利润为正的标准。

在首发审核方面,沪深交易所加强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环节的有机衔接,提高审核质效。交易所受理企业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审核判断企业是否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审核中发现重大敏感事项、重大无先例情况、重大舆情、重大违法线索的,将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请示报告。

定价:

市场化询价为主

主板不实施跟投机制

本次发行承销制度改革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向,充分借鉴科创板、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经验,对主板股票发行定价、规模不设限制,进一步完善以机构投资者为参与主体的询价、定价、配售机制,同步强化市场约束。

一是完善新股定价机制。全面实行以市场化询价方式定价为主体,以直接定价为补充的定价机制。询价定价方式下,上交所询价对象增加期货公司这一类型,明确主板向专业机构投资者询价的同时,应向个人、其他法人和组织询价,与改革前做法基本一致。深交所则将职业年金基金等纳入询价对象。沪深交易所允许网下投资者可填报3个不同的拟申购价格,调整高价剔除机制比例,完善定价信息披露要求。引入网下发行限售安排,允许采取摇号限售或比例限售方式,引导投资者审慎报价。

二是优化调整配售机制。沪深交易所主板不实施保荐机构跟投制度,维持科创板、创业板现行跟投机制。沪深交易所分别保持主板与科创板、创业板现行差异化的网下初始发行比例及回拨机制安排,两所主板向网上投资者倾斜。上交所优化战略配售的具体实施安排,取消科创板新股配售经纪佣金,完善超额配售选择权机制,促进新股上市后股价稳定。

交易:

主板新股上市前5个交易日

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

交易制度是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制度,交易制度改革是全面注册制改革的重要环节之一。

基于当前主板市场和投资者主要特点,沪深交易所借鉴科创板、创业板交易机制,以更加市场化、便利化为导向,遵循保持合理流动性,提高定价效率,增强市场内在稳定性的基本思路,对沪深主板交易机制进行优化完善。

一方面,复制新股上市初期交易机制,如新股上市首5个交易日不设价格涨跌幅限制、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调整为盘中成交价格较当日开盘价格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的各停牌10分钟、新股首日交易公开信息披露等,提升新股定价效率。

另一方面,复制连续竞价阶段限价申报的价格笼子机制,增强市场稳定性。复制连续竞价阶段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同时增设了“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安排,即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和买入基准价格以上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高值;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和卖出基准价格以下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的孰低值。当2%有效申报价格范围较基准价格变动不足十个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即0.1元)时,取至0.1元。

此外,此次两所的交易规则修订还复制科创板和创业板严重异常波动情形交易信息公开机制,根据主板特点设定差异化阈值,强化风险提示。并优化了股票重新上市首日盘中临时停牌机制,与其他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股票临时停牌机制保持一致。还完善了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相关规定,同时明确了程序化交易的报告义务。

为提高市场定价效率,本次同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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