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余成本法理财能否成为新的增长点?
时间:2023-01-06 00:00:00来自:中金公司字号:T  T

摘要

一、2022年12月以来非现金管理类摊余成本法理财密集发行2022年11月以来债市收益率上行带来的净值型理财净值回撤甚至是破净使得理财负债端面临着较大赎回压力。净值型理财产品新发也面临着较大的困难。为应对净值型理财产品的净值波动风险,12月以来各理财公司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按照摊余成本法估值的理财产品。我们统计了12月以来理财公司发行的部分计划发行规模相对较大的使用摊余成本法计价的理财产品。

从这些产品具体来看,有以下几点特征:1)风险等级以二级(中低)为主,但也有一级(低)和三级(中)的产品发行,但相对较少;2)全部为封闭式净值型产品,大部分为固定收益类型,少量为混合类;3)产品期限范围较广,从91天到1106天均有分布,其中6个月-1年和1年-3年产品占比相对较高,1个月到3个月和3年期以上产品较少;4)业绩比较基准来看,与风险等级和产品期限相关度较高,风险等级越高、期限越长的业绩比较基准越高;5)根据普益标准统计的数据(可能存在偏差或者滞后),实际募集规模并不理想,在有披露的数据来看,均低于计划募集规模的30%,甚至部分产品仅有个位数占比。

二、摊余成本法理财监管政策变迁

使用市值法计价是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的核心要求之一,在资管新规中对理财投资资产的会计核算要求较严,但是也仍然允许满足一定条件的资产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计价,即封闭式产品所投资产1)持有到期;2)没有活跃市场报价或第三方估值。但在资管新规过渡期内此要求有一定放松,2018年7月份资管新规放松,过渡期内满足一定条件的定开型产品和现金管理类产品也可以用摊余成本法计价。2020年7月宣布资管新规过渡期延期一年。2021年末过渡期结束之后,定开型产品不能再用摊余成本法计量。总结来说,目前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来进行会计核算的产品只有两类:1)满足条件的封闭式产品;2)现金管理类产品。这两类产品投资资产期限都有一定限制,以获取合同现金流为目的并持有到期意味着所投资产的期限要与产品封闭期限做到匹配,不能投资超过封闭期期限的资产。所以未来此类产品投资更多的是集中在中短期限且不含权的品种。

三、政策支持下理财赎回压力减缓,但摊余成本法理财发行仍面临客户接受度问题2022年12月以来,监管采取了诸多政策来稳定理财赎回带来的债券市场下跌。在政策支持下,过去两周债券收益率也出现明显回落,其中中短端和中高等级收益率回落较为明显。我们认为虽然摊余成本法理财的发行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对冲理财规模下降的作用,对债券市场修复也有一定帮助,但是其未来能否大范围推广仍面临着客户接受度的问题。从投资端来看,我们认为可以受益的债券品种范围也可能有限。可以使用摊余成本法法计量的封闭式产品仅可以投资期限匹配的资产,封闭期越长所投资资产的期限就可以越长。在当前封闭期大都在2年以内的情况下,所投资产期限也需在2年以内到期,所以受益的更多是中短期限品种。另外摊余成本法计量资产需要通过现金流测试,我们认为含权债的投资可能也会受限。

风险

统计数据可能存在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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