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要闻】
1.两部门:严格落实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要求
中央网信办秘书局、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印发《非法证券活动网上信息内容治理工作方案》,其中提出,严格落实证券业务必须持牌经营要求。指导网站平台、移动应用程序商店将核验证券服务资质作为开展证券领域业务合作、应用程序上架的前置程序。未获相关资质的,不予合作、上架。督促网站平台加强账号管理,有关账号在推广证券投资咨询服务、发布证券投资咨询文章、报告或者意见时,要明示所在证券投资咨询机构或证券公司名称、个人真实姓名及其登记编码。未明示合法身份的,要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网站平台不得再为其提供证券投资咨询信息发布服务。
2.商务部:前11个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额同比增9.9%
据商务部23日最新数据显示,今年前11个月中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11560.9亿元人民币,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9.9%,折合1780.8亿美元,增长12.2%。其中,韩国实际对华投资同比增长122.1%,德国实际对华投资同比增速也在50%以上。
3.上交所:暂免收取部分2023年度费用
上交所发布关于暂免收取部分2023年度费用的通知。一、免收沪市存量及增量上市公司2023年上市初费和上市年费。二、免收2023年资产管理计划份额转让经手费。三、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将交易单元使用费收费标准由原每个交易单元每年4.5万元下调至每个交易单元每年3万元,计费期间、减免政策和计算方式保持不变。四、指导下属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免收2023年证券持有人会议(包括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基金持有人会议等)网络投票服务费、融资融券投票和代征集服务费、CA证书服务费、上证e服务收费、上证云路演服务和上证链服务费用。五、指导下属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上海上证数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延续行业云基础资源服务费阶梯折扣优惠及数据中心机柜费用调降。
4.深交所: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
深交所党委召开专题会议,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明年经济工作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结合交易所实际,研究部署贯彻落实工作。深交所表示,坚定不移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聚力强监管优服务。充分发挥上市公司在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引擎作用,实施新一轮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行动方案,推动形成一批体现高质量发展要求的上市公司群体。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对国企民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助力国有企业提高竞争力,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促进平台企业规范健康发展。践行“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方针,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三公”秩序,塑造良好市场生态。
5.银保监会:探索保险资金长期稳定投资股票模式加大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投资
近期银保监会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正在抓紧研究谋划2023年银行业保险业服务实体经济一系列监管政策措施。有序推进优化保险资金运用。截至10月末,保险资金运用余额达24.5万亿元,同比增长8.67%,其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余额2.91万亿元。下一步,银保监会将引导保险资金发挥长期优势,为实体经济提供差异化融资服务。稳步增加长期政府债券投资,加大对高等级公司信用类债券的研究与投资。鼓励保险资管公司发挥另类投资专业特长,创设长期限优质资产。支持保险资金随着行业发展和专业能力提升,持续加大资本市场投资力度。完善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措施,鼓励偿付能力充足、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强的保险公司加大股票等二级市场权益类资产投资。积极创造条件,探索保险资金长期稳定投资股票模式,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作用,加大优质上市公司股票投资。
6.最高检: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防范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党组会,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研究检察机关深化落实的举措。会议指出,要坚持底线思维,深入分析经济发展中可能进入司法、检察环节的风险隐患,把困难和问题估量得更充分一些,把思想准备、政策准备、工作准备做得更充足一些,以检察能动履职,促进防范经济社会发展领域的“黑天鹅”“灰犀牛”事件。
7.全球首架C919自12月26日起开始100小时的验证飞行
据中国民航网,东航接收的全球首架C919飞机,将从12月26日开始100小时的验证飞行。验证飞行将全面检验东航各系统为迎接C919商业运行所开展的准备是否可靠,能否向旅客提供安全舒适的国产大飞机航程,以此为即将开启的商业运行完成最后冲刺。在C919完成航线验证飞行后,局方将对验证结果进行审定和检查,确认东航具备安全运行C919飞机能力之后,会颁发相应的运营许可。据悉,东航将争取在2023年春将C919正式投入商业载客运营。
8.上海:阶段性发放稳岗补贴鼓励电商平台和邮政快递企业持续提供快递、外卖服务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本市相关行业和企业稳岗留工有序运行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其中提到,鼓励电商平台和邮政快递企业持续提供快递、外卖服务,2022年12月25日至2023年1月27日期间(以下统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