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放大招!重金砸向三大领域,最高给予3亿资助!抢占新一轮产业制高点
时间:2022-07-27 00:00:00来自:证券时报网字号:T  T

城市发展的后劲,取决于当下对新兴产业的布局引导。

为了加快培育生物医药产业集群,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深圳市接连出台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方面重磅政策。

7月26日,深圳市发改委密集印发三个文件,重点支持医药生物、医疗器械和大健康产业,政策有效期5年。

其中,对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基因药物、细胞产品、微生物治疗、细菌治疗、多肽药物、噬菌体药物及酶工程等“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产业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40%分阶段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亿元。

同时,深圳市还出台了重点支持大健康产业的政策,领域包括:精准医疗、康复养老、精准营养、医疗美容、化妆品等健康服务业,以及为其提供支撑的医疗美容设备、康复养老设备、新型营养保健品以及高端化妆品等健康制造业。

抢占产业制高点

深圳又一大产业将做大做强。

7月26日,深圳市发改委连发《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促进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深圳市促进大健康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三个文件,重磅政策意在发力扶持生医药和大健康产业。

实际上,在深圳发改委印发三个文件之前,在今年6月,深圳出台了《关于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培育发展未来产业的意见》,明确提出形成一批引领型新兴产业集群,生物医药产业位列其中。

而在《深圳市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中描画了未来蓝图:到2025年,将深圳建设成为全球知名的创新药研发中心和国内领先、国际一流的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高地。其中文件提及重点支持化学创新药、全新剂型及高端制剂、现代中药等领域发展,推动新型基因治疗载体研发、人工智能辅助药物设计等瓶颈技术突破。

可以说,此次深圳发改委的相关政策是进一步的支持政策措施的落地。

据统计,2021年,深圳生物医药产业营业收入为461亿元,已获批1类新药7个,进入临床试验阶段的创新药84个,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品种94个,“仿创结合”的发展态势逐渐形成;深圳南山高新区、坪山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两大产业集聚区初步形成,广东省小分子新药创新中心等一批创新载体快速发展。

在《深圳市培育发展生物医药产业集群行动计划(2022-2025年)》文件中,提及到2025年,生物医药产业增加值达到400亿元,营业收入达到1000亿元,建成若干特色鲜明、协同发展的专业生物医药产业园区,产业集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同时,引入具有世界影响力的企业8-10家来深设立总部、研发中心和高附加值生产基地,生物医药境内外上市企业达到40家,营收超百亿元的企业5家,超十亿元的企业15家,超亿元的企业25家。

“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高端医疗器械产业的决策部署,加快培育高端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切实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由此,制定相应的落地措施,深圳发改委在文件中直言不讳出台文件的目的。

真金白银“砸钱”支持

产业的培育,不能停留在口号上,需要真金白银的政策支持。

对于生物医药方面,支持措施用于已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从事生物医药研发、生产和服务的企业,以及其他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机构。

深圳发改委表示,生物医药领域措施重点支持化学创新药、包括细胞治疗药物、基因治疗药物、基因检测设备、生物安全防护、新型血液制剂和新型疫苗等在内的高端生物制品、全新结果蛋白及多肽药物、儿童用药、罕见病药物、个性化治疗技术、生物酶技术、全新剂型及高端制剂技术、现代中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制剂、先进制药设备以及数字化医疗等领域。对技术含量高、应用前景好、示范带动作用强的产品和平台项目,以及在应急处置和抗击新冠疫情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企业,在资金扶持、用地用房、人才奖励、注册审批、政府服务等方面予以优先支持。

例如,上述政策鼓励谋划市级药物基础研究和核心技术攻关。支持相关单位整合优势研究力量,建设若干具有重要影响力的创新研究机构。继续布局若干批市级科技和产业重大专项,对有望解决重大临床需求与市场需求,进行新靶标、新位点、新机制、新原理等生物医药前沿领域高水平基础研究的,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的全额资助;对新靶点化学药、抗体药物、基因药物、细胞产品、微生物治疗、细菌治疗、多肽药物、噬菌体药物及酶工程等“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产业项目,按照项目总投资40%分阶段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3亿元。

一种创新药的研发,从立项到上市,要经历数年甚至数十年的漫长过程,深圳在创新药方面尤其是“卡脖子”核心技术攻关方面给予重金支持。

在创新药方面,对由深圳市注册申请人获得许可并在本市生产的1类化学药、1类生物制品和1类中药,已取得临床试验许可的,择优给予临床前研发费用40%的资助,最高不超过800万元,已在国内完成Ⅰ期、Ⅱ期、Ⅲ期临床试验,按照不同临床试验阶段,择优给予不超过研发投入40%,最高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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